为缓解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眉人社发〔〕2号)要求,医院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名额:
事业编制20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4、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年龄等要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2月18日-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验报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打包压缩后,提交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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