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8月20日上午,我市表彰20位“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黎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秦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胜梅,副市长冯国平,市*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于桥生等领导出席表彰大会。
自2004年12月我市开展对河池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以来,已有6人获得自治区表彰,有32人获得市级表彰,有117人获得各县表彰。此次表彰是经市委批准、并经各县推荐,由市委统战部、市经委、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决定,对20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表彰。
黎丽指出,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积极力量,我市非公企业经济正在向“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方面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处于一个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同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应主动融入我市经济、*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活动中,要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黎丽同时希望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把“争当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当作人生的追求,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建设者精神”,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活动中,谱写无愧于时代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