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业药师报考*策终于出台了,本订阅号也做了深入解读。《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策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也就是年要开始执行新*策,同时给了中专生、两年考试机会。
但是,我发现很多考生对于报考*策还存在理解方面的偏差。同时,我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各种*策解读对于报考*策的理解也有少量的区别。因此,个人感觉有必要将一些理解不一样的*策拿出来讨论。
一、中专考生报考和成绩有效期问题
通知的原文是“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年12月31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答记者问时,进一步明确为“符合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年、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的2年执行;年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在当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年以后不再接受中专学历考生报考”。
结合这两条说法,可以判断:中专考生符合旧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但是考试成绩只能在-年间连续两年滚动,而年是最后的考试机会,必须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
(1)年报考的中专老考生,可以在年继续考试,如果年、年两年考试四科合格,就可以发放《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年报考的中专老考生,假如年通过了专一、专二,年只通过了法规,年可以继续报考,但是年需要通过专一、专二、综合,才算达到发放《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3)年报考的中专新考生,年一次通过四科,就可以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4)年报考的中专新考生,假如年只通过了法规、综合,年必须通过专一、专二,才能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5)年报考的中专新考生,当年度必须一次通过四科,才可以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大专以上报考和成绩有效期问题
通知的原文是“参加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年”。
理解这条过渡*策的关键是“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这句话怎么理解?
如果理解成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年必须报考专一、专二、法规、综合四科并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年的考试成绩才能进入四年周期。那就会出现下面的矛盾情况:
(1)甲考生,年只报考了一科法规,并且通过了考试,但是因为他没有报考专一、专二、法规、综合四科,所以这一科成绩不能进入四年周期,也就是按2年周期计算,那么这位考生必须年通过专一、专二、综合才算合格。
(2)乙考生,年报考了四科,但是只通过了法规。但是他的命运和甲考生就不同了,因为他很幸运的报了四科,因此剩下三科在、、年三年内考出来就算合格。
显然,这是不公平的。那么,“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个人认为这个说法是为了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区分开,因为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是两年一个周期。
因此,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实际面临的报考形势包括:
(1)药学、中药学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报考成绩承认,并且成绩按四年一周期计算。也就是-年通过四科考试即算合格。假如说年通过1科,年通过1科,年通过1科,年1科没过,那么年再考试,年成绩作废,从年开始计算。
(2)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年报考成绩承认,并且成绩按四年一周期计算。但是,新报考*策下的“相关专业”和老报考*策下的“相关专业”有可能不一样,不在新报考*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怎么处理,现在的过渡*策中还没有写明。
三、免试部分科目的要求及成绩有效期问题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这里面的高级职称包括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但是必须在药学岗位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并且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但是没有要求工作年限。
另外,过渡期*策没有看到免试部分科目的相关*策,也就是免试部分科目两年一周期的考试规则是从年开始计算。
总之,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副主任、主任人员的考试成绩从年开始计算。符合原报考条件的中专考生可以在、年继续报考,考试成绩从年开始计算,两年滚动,年必须考过所有科目。大专以上学历考生考试成绩从年开始计算,四年一个周期。但是*策未明确不在新报考*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将来的考试问题。
天之诚医考认为报考*策在报考时还会有细则出现,细则中应该将容易理解偏差的内容具体化,这样才利于执业药师报考新旧条件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