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平湖债(Z1080610)8月2日起将发行15亿元公司债
平湖城投8月2日-6日将发行15亿元7年期公司债,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5年票面利率为5.90%。
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周一(8月2日)起将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公告,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90%;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可撤销。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点公开发行,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6日。
本期债券由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债券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副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分销商为东海证券、民生证券、宏源证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11.5亿元用于水务工程、市*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9.67亿元;0.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