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关于评选—年度宣传湖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好新闻奖的通知》(鄂人社奖〔〕60号),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驻鄂记者站(分社)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等8个单位为—年度“宣传湖北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范昊天等20名同志为—年度“宣传湖北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人民日报社湖北分社刊播的《武汉加力复苏》等80篇稿件为—年度“宣传湖北好新闻奖”获奖作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委宣传部杨梓(-)
电子邮箱:hbx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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