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省“扫黄打非”战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严厉打击涉黄涉非违法行为,有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成功查办“扫黄打非”案件起,其中29起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南京“4·09”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现梳理出13起重大典型案件,涉及破坏新闻出版传播秩序、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侵权盗版、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公布如下:
南京“4·09”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网上巡查发现,“风吟鸟唱”网站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并向会员提供视频付费下载,淫秽物品来自全国10余个省市40余名“约拍摄影师”,所得赃款由网站与“约拍摄影师”四六分成,涉案金额达余万元。随后,专案组民警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沙、成都、济南等地,将网站管理员王某某、“约拍摄影师”陈某某等21名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无锡“金屋藏娇”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9月,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根据上级转交线索,抓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招聘主播,在“金屋藏娇”等网站进行淫秽直播表演牟利。该网站一方面通过淫秽色情直播牟利,另一方面以淫秽色情直播吸引网民进入网站内嵌的赌博模块参赌获利,是一个典型的黄赌合流网站。涉案网站每日有数十万人次观看。目前,警方已对6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徐州“1·18”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1月,徐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扑你妹”网站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网站开办者梁某某、曾某某经营多个淫秽色情网站,通过会员充值方式牟利,使用多个发卡平台进行资金结算;张新某、张书某提供域名跳转服务,黄某某提供服务器。2月下旬,专案组分赴安徽、广东、山西、贵州等地开展抓捕工作,抓获梁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网站站长5名、技术支持人员3名),打掉淫秽色情网站20余个,暂扣涉案资金余万元。年12月18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梁某某等人有期徒刑9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常州“永恒之塔”私服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年5月,常州市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一款名为“永恒之塔”的游戏涉嫌违法违规。经查,该游戏实为“永恒之塔”游戏私服,运营6个多月,玩家QQ群内有近人,最高在线人数0多人。常州市公安机关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扣涉案电脑9台、手机12部,案件涉案金额超1万元。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苏州李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5月下旬,苏州市公安部门接到线索:有人在互联网上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视频并大肆牟利,情节十分恶劣。5月29日,专案组抓获该案主要嫌疑人李某和其他涉案的网络下家10余人。经查,年7月至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注册“军玉茶馆”网站,通过网站挂出部分诱惑性图片、视频截图等信息,引诱网民注册会员,再以元至元不等的价格售卖会员资格。截至案发,数万人次下载淫秽视频、图片,犯罪嫌疑人违法获利1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南通“1·20”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4月,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卖家通过社交软件大肆兜售储存在某公司网盘上的淫秽视频,数量特别巨大。随后,南通市、如东县公安机关成立“1·20”专案组,在福建、甘肃、天津、陕西等地将叶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查明,涉案网盘内储存的淫秽视频数量多达余万部(部分淫秽视频涉未成年人)。年6月24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连云港徐某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案。年年初,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极恶者联盟”网站声称出售全套PUA(搭讪艺术家)课程资源包,整个网站充斥骚扰、欺骗、色情、自杀等内容。通过侦查发现,网站开办者徐某除架设“极恶者联盟”网站用于传播PUA信息外,还组建多个通讯群组用于交流PUA信息,为不法分子提供交流平台。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0元的处罚决定,相关网站及通讯群组被责令关闭,违法违规PUA教程被全部清理。
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年2月22日,在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导下,淮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在某工业园内查明一处侵权盗版出版物仓储窝点,当场查扣《郑渊洁四大名传》《肚子里有个火车站》《皮肤国的大麻烦》《牙齿大街的新鲜事》《幼儿园的一天》等75种侵权盗版书籍10万余册。专案组循线追踪、深挖彻查,辗转7省市,行程5万余公里,成功破获该案,全环节、整链条铲除了以省外人员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余万册,涉案金额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盐城“2·15”侵犯著作权案。年2月,盐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一款名为“影视联盟”的APP应用软件涉嫌侵犯著作权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犯罪。侦查发现,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畅某某、马某合伙开发运营“影视联盟”“一卡通”等APP,通过第三方解析程序侵入主流视频网站,供自己的用户付费观看。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48名犯罪嫌疑人,关停2个违法APP,查扣涉案电脑17台、手机56部、赃款3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扬州“夜色影院”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4月26日,宝应县公安局接到案件线索:宝应县氾水镇有网民维护更新非法网站“夜色影院”,该网站为付费会员提供在线播放淫秽色情视频服务。接警后,辖区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并依法立案侦查。孙某某到案后,对其架设网站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宝应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0元,其作案使用的电脑、手机等物品被依法没收。
镇江庾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年7月,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发现犯罪嫌疑人庾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随后将其抓捕归案。经查,年4月至年7月,犯罪嫌疑人庾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12SEX色情论坛”上发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20余万元。经鉴定,庾某某上传到网站的视频及图片中,有余部属于淫秽物品。年11月25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庾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泰州“12·13”涉嫌侵犯网络影视著作权案。年12月,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分局寺巷派出所接到举报,袁某某未经许可将多部影片在“龙部落”网站上进行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经查,“龙部落”网站提供大量盗版影视资源。年1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关闭涉嫌侵权网站2个,查明涉嫌侵权影视作品1万余部、涉案金额余万元,现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移动硬盘等涉案物品。目前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宿迁张某某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年3月,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不法网民虚构“人民法制报社”搭建非法网站“法制新闻网”,在苏鲁豫皖等省从事敲诈勒索、有偿发帖、有偿删帖、制售假记者证等非法活动。专案组历经5个多月,赴辽宁、河南、广西等地抓获张某某、赵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关闭虚假新闻网站3个,收缴假新闻工作证余本。年3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
来源:交汇点
编辑:孙燕
审核: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