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年度在本报新闻报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本社决定开展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范围、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区14个设区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包含高新区、开发区、经济区等)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以及新闻报道成绩突出的单位,自治区直属厅级机关、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经常给本报投稿的通讯员,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二、先进单位条件
1.重视新闻报道工作。本单位设有固定的通讯报道组织,并配备专职新闻干事,基层通讯网络健全,拥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好的通讯员队伍。
2.写稿踊跃,见报篇数多,质量高。一是被评上广西日报先进个人多(含十佳、优秀、先进,下同);二是上重点稿多。
设区市优秀、先进单位:分别被评上先进个人20人和10人以上(1名十佳可算2个先进,下同),分别上重点稿数为县(市、区)数乘以10和5。
县级优秀、先进单位:分别被评上先进个人3人和2人以上,分别上重点稿15篇和8篇以上。
区直优秀、先进单位:分别被评上先进个人2人和1人以上,分别上重点稿15篇和8篇以上。
3.积极做好报纸发行工作,广西日报发行数稳中有升,报款能及时足额上交报社。热情支持、配合本报以及本社驻地方记者站工作。
4.本年度无严重虚假失实报道,无抄袭现象,无重大差错。
三、先进个人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讲政治,守纪律,有较好的新闻写作(拍摄)能力和新闻职业道德,无严重虚假失实报道,无抄袭现象,无重大差错,积极配合本报采访、发行等工作,热情支持和配合本报编辑部以及本社驻地方记者站工作。
2.上稿数量:
十佳通讯员:新闻报道成绩显著,稿件质量高,年度见报数在全区通讯员中名列前茅,专职新闻科、股长(干事)在广西日报至少有2篇头版头条稿,业余通讯员可减少1篇,单独署名(不含新闻快递、短讯,下同)稿达10篇以上,重点稿5篇以上(含合写)可申报。名额10名,优中选优。
优秀通讯员:上稿20篇以上,其中单独署名6篇以上。
先进通讯员:上稿14篇以上,其中单独署名3篇以上。
四、申报办法及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用稿时间: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2.重点稿指刊登在《广西日报》各版头条、倒头条、报眼,配发短评、编者按、编后语的稿件,发表在一版的通讯、言论、照片等及被本报评为内部好稿的稿件。
3.凡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单位申报需填写较为详细的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上稿总数,上重点稿数以及上述所提的先进单位条件等,并附上重点稿的电子报截图;申报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要附上单独署名稿件的电子报截图。
4.电子报截图须在版面点开要申报的稿件,连同所在版面一起打印,并在版面上圈出该稿件的位置。
5.有关材料(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务必于年1月25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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