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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医药法深入贯彻实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今年4月至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天津、山西、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甘肃8个省区市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一、中医药法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中医药法实施以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法,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中医药各项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整体水平稳步提高,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越发明显。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完善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配套规定。全国有15个省份制定颁布了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为中医药法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目前,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截至年,全国有中医类医疗机构6.6万个,比年增长67.4%,中医类年总诊疗量达11.6亿人次、出院人数达多万。
4月22日,在广西南宁东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民沈继锋正带着女儿找郭大夫看病,“我女儿消化不好,一直是郭大夫在帮助调理,医院看过,人太多,麻烦得很。还是家门口的诊所好。”中心主任叶海燕对检查组说,“开办中心的目的是要让居民就近就能接受中医服务。”
像这样的基层卫生服务中心还有很多。执法检查报告显示,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的乡镇卫生院、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均比过去大为增加,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
现实中,中药材的质量较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