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警方正告各位
夜色无法掩盖一切
“挂羊头卖狗肉”
终究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只要敢违法
于都警方定不轻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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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袭出租屋,当场带走3人!
近日贡江派出所民辅在工作中发现
某出租屋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于5月26日晚
乘夜对该出租屋实施突击检查
将正在卖淫嫖娼的吴某(女)、周某当场抓获
民警依法传唤吴某、周某及出租屋租户肖某(女)
至派出所配合调查
肖某对其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吴某(女)、周某、肖某
均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突袭某养生馆,当场带走3人!
5月14日
贡江派出所民警根据统一部署
在辖区开展突袭夜查
在盘查至一家中医养生馆时
店老板刘某(女)神色慌张
眼神不时往店内二楼瞟去
心细如发的民警立即安排人员上楼盘查
将正在卖淫嫖娼的曹某(女)、李某抓个现行
民警依法传唤刘某等三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
违法行为人刘某因容留、介绍他人
卖淫嫖娼并从中获利
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曹某、李某因卖淫嫖娼
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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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于都公安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