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郊野公园邢台展园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郊野公园邢台展园(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邢台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8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调整河北雄安北部郊野公园邢台展园项目前期工作函的复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变更河北雄安北部郊野公园邢台展园项目建设主体的函的复函》、《关于变更雄安郊野公园前期工作函项目名称的函》(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绿博园西南部。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9亩,建筑展馆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平方米,地下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中医养生馆及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总投资: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同时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
2.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设计规范要求;
2.6招标范围:邢台展园占地范围内建筑及其内装修、景观园林及园区内管线综合等(不包括燃气及乡愁点设计)。提供本项目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设计现场服务。(其中,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变配电室、一体化中水处理设备、家具、布草、布展、中医有关的专业设备桑拿及药浴等应配合甲方选定的专业厂家进行深化设计。红线范围之外,与市*预留点连接管线的设计应配合雄安新区相关单位预留的节点进行深化设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设计费达到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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