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进一步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7月1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管理局印发通知,启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并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执法、救助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许可信息备案管理、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罚没救助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等,主要包含证书管理、物种管理、国内标识管理、出口物种标识管理、罚没救助等功能模块,可实现水生野生动物行*许可信息高效管理。文内附件请点此下载点击上图阅读《通知》原文为进一步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动态监管、合法可追溯及信息共享,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渔业渔*管理局组织开发了“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测试完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试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许可信息备案管理、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罚没救助水生野生动物信息管理等,登录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