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该公告笔试、面试、录用公告均在下方公告发布
点击下方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通过医院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医院网站、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年度完成规培的学员如被录取,需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后方予报到,超过时限则取消录取资格。规培考试时间另有变动的,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过程须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
2.-
3.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网络报名系统技术-、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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