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有关“周口日报记者常年被扣发工资跳楼身亡!”的消息在网络流传,这一噩耗从各方面的反应看,应该是真的。作为从事N多年传统媒体工作的青锋怎么着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在对逝去生命的记者哀悼,并对其家属表示同情和慰问的同时,青锋不能不提出一个问题,同时发出一个呼吁,持证记者能够从事广告业务吗?对这一明显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是否应该介入,查清事实真相,予以正本清源?
在一个逝去生命、家属痛苦万分的时刻谈持证记者是否可以从事广告业务,似乎有点苛刻,但对于这一监管部门有着明确要求,而一些媒体屡屡突破红线且长期存在的问题,不在此时提出并呼吁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似乎将没有更多的机会。
对于有关报道披露的“周口日报房地产工作部副主任赵世全疑似因无法收回房企广告款项,遭到报社克扣工资,常年收入为零,最终于3月12日从周口报业大厦坠楼身亡”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相信会给出一个明确的定论,青锋在这里暂且不论,其结果应该等待纪检监察部门作出。
但从有关报道披露的情况看,作为房地产工作部副主任的赵世全,持有新闻记者证,也就是说,是一个从事新闻采访的工作者。这从公开的“《周口日报》社年度新闻记者证的核验名单公示”就可以予以证实。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得创办或者参股广告类公司,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行为。同时还明确,新闻机构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非新闻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假借新闻机构或者假冒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不得以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
从有关报道披露的情况看,赵世全作为房地产部副主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在其所供职的媒体发表过过不少有关地产行业新闻报道,应该视为新闻采编人员。如果其家属所说,是因为广告款未能及时收回被克扣工资而坠楼身亡,这家媒体显然已经涉嫌违反新闻出版相关规定。必须予以正本清源。
事实上,因为各种历史原因,当下仍有一些媒体编采业务和广告经营不分,甚至有将记者站明码标价,换取经济回报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即便是当下传统媒体受新媒体冲击,举步维艰,相关部门也应当依法依规对媒体予以监管,千万不要让其为了生存,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甚至酿成类似赵世全这样的跳楼悲剧。否则,将悲哉痛哉!